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總統李登輝涉國安密帳案,特偵組在民國100年7月依貪污罪起訴後,16日一審辯結,高齡92歲的李登輝在庭上痛批特偵組以貪污行草率起訴是污衊作為,更視為畢生奇恥大辱,對起訴書中所有揩控,不能同意也絕對不能接受。全案將在11月15日下午宣判。
▲國安密帳案特偵以貪污罪起訴前總統李登輝,李登輝痛批污衊更視為畢生奇恥大辱。(圖/東森新聞提供)
國安密帳案今天再度開庭,前總統李登輝和當時有國民黨大掌櫃之稱的劉泰英均親自出庭應訊,李登輝雖看起來精神不錯,但是在庭上則是因胃痛和感冒只能簡單痛批特偵組起訴是污衊行為後,即由律師代為答辯,庭訊結束則由第九任卸任總統辦公室發出答辯內內容摘要給在場守候媒體。
摘要內容指出,2011年5月27日特偵組在稾無查證及約詢狀況下,即以被告身分傳喚本人應訊,又於7月1日以本人有貪污犯行草率起訴,特偵組這種污衊作為,更是本人畢生奇恥大辱。
本人對起訴書中所有的指控,完全不能同意也絕對不能接受,其中全篇時空錯置,稾無實據。綜觀全卷更是情節虛構,極盡荒謬,且起訴書的內容邏輯根本相互矛盾,故意入人於罪之企圖昭然若揭,相信所有證人之結證可證明各處謬誤,本人不必贅述。
本人必須強,在任職總統十二年中,所推動的各項憲政改革與務實外交,國安會議和國安局絕對是功不可沒,而國安局各項工作全部是依國安會議決策後分層負責,並編列預算管制執行,且在任何工作推動執行時,從來沒有需要經本人核可後才能動支經費的情形發生。
本人雖不瞭解情報作業如何運作,但知其危險性,輕者身家性命,重則國家存亡,舉世皆然,安全局必須以積極的手段保護相關人員或機構亦是理所當然,外界不難理解。若因當時相關法律或規定不甚完備,亦或行政作業疏失而直指相關承辦或參與人員謀取私利,則有過於武斷或殘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