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性侵事件瀕傳,警方指出,很多年輕女孩愛喝調酒,卻常被香甜的口感誤導,一不小心喝醉就給了夜店「撿屍大隊」可趁之機。(圖/示意照/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很多調酒嚐起來甜甜無酒味,但後勁超強一喝就醉!
新北市一名18歲女子前年與2名男網友出遊,3人在三重一家賓館玩「大老二」,約定輸的人要喝一杯「伏特加混可樂」,女子一杯接一杯狂喝,不知不覺酩酊大醉,慘遭兩名男網友輪流性侵,事後還被丟包在北市西門町路旁,嚇壞來往民眾。新北地院17日依趁機性交罪,判兩色男4年、3年8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28歲男子繆宗霖、25歲男子鄭智仁於前年6月12日,邀網路上認識的辣妹「小美」(化名)出遊,其間利用被害人對酒飲知識不足,2人設局將小美灌醉輪流性侵。
2人完事後見小美遲遲未清醒,擔心鬧出人命,合力將她抬到浴室沖冷水,當天晚上6時,小美父親來電表示與她約在西門町捷運站見面,繆、鄭害怕事蹟敗露,匆匆忙忙幫小美穿上衣服,開車載半醉半醒的小美到西門町,隨便丟在昆明街旁就馬上落跑,當晚不少逛街民眾目睹這一幕,均在旁議論紛紛。
小美爸爸在捷運站久等多時未見女兒,只好打電話報警,終於在路邊找到了昏睡的小美,小美清醒後根據模糊記憶重述事發經過,警方研判她可能遭「撿屍性侵」,遂透過監視畫面找到繆、鄭2人函送法辦。
警方透露,很多年輕女孩愛喝「螺絲錐子」、「鹹狗」或「長島冰茶」等烈酒混汽水或果汁的調酒,卻常被香甜的口感誤導,當成啤酒一樣大口豪飲,一不小心喝醉就給了夜店「撿屍大隊」可趁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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