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腫瘤尚未開刀即送命,麻醉師金良光判刑!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傅姓男子7年前到高雄市林進興醫院看診,經過電腦斷層檢查判定腹部有一顆像馬克杯大的腫瘤,需要開刀切除,還沒動刀就因為麻醉造成心室顫動,轉院後死亡,解剖後發現根本沒有長腫瘤,家屬向醫院及3名醫師求償,法院認定只有麻醉醫師金良光叫護士來麻醉,自己沒有在場有明顯疏失,判他和醫院要共同賠償391萬元。
雖然事情過了7年,但是傅太太(右圖)一想到先生莫名奇妙的送了一命,還是忍不住的紅了眼眶,傅太太表示,「醫生請的律師還說他們沒罪不賠我。」
44歲傅姓男子(右下圖)於2006年1月是因為肚子痛到高雄市林進興醫院看病,楊姓、黃姓2名醫師從由電腦斷層判讀,一致認為他腹部有一顆馬克杯一樣大的腫瘤建議開刀,沒想到傅男在手術台上,刀都還沒開就因為麻醉引起心室顫動,轉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解剖,傅男腹中根本沒有腫瘤。
傅太太認為林進興醫院和楊姓、黃姓醫師以及麻醉醫師金良光都有疏失,控告3名醫師涉業務過失致死,高雄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根據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電腦斷層確實出現陰影,容易被判讀為腫瘤,麻醉劑量也依規定,做出不起訴處分。傅太太改向院方及3人求償,她說,「我覺得很離譜,叫人住院檢查,結果長了一顆瘤,事實上他解剖也沒有瘤!」
麻醉科醫師金良光表示,「我覺得冤枉有什麼用呢?整個麻醉的計畫跟操作都是非常標準的,唯一的就是病人在麻醉剛開始,就是說整個注射完成的時候,他發生很意外的心室的顫動,而且那個顫動完全控制不了!」
法院一審認定楊、黃姓醫師誤診,麻醉醫師金良光應該在病患動刀時全程在場監控,他卻讓護士執行麻醉,人不在現場,以致於對心室顫動沒有辦法立即反應,判醫院與楊、黃、金3人應共同賠償391萬元,全案上訴。
二審根據醫審會鑑定,認定楊、黃2醫師依照醫療常規判讀腫瘤而開刀,過程中並沒有疏失,但是麻醉醫師金良光仍有疏失,最後判定他和林進興醫院要共同賠償死者家屬391萬元。經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全案確定,目前傅妻擔心求償無門,正尋求有關單位協助。
我們想讓你知道…假如... 麻醉師在場,又是何種判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