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負氣穿粉紅性感薄紗出門失了身 機車狼判刑7年

我們想讓你知道…女子甩了男友沒?

▲女子差點失身腿軟,男友及時趕來救。(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桃園縣中壢市一名20多歲女子與沉迷線上遊戲的男友吵架後,僅著粉紅色性感薄紗睡衣在雨夜中出走,慘遭張姓男子猥褻、性侵得逞,最高法院23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7年定讞。

這名女子不滿男友整天沉迷網路遊戲,自己被冷落成了「網路寡婦」,去年5月19日凌晨與男友大吵一架後,不顧身上只穿著性感薄紗睡衣,負氣離開租屋處出外散心,當時下著大雨,女子沿中壢市龍昌路人行道往龍東路方向行走,並在巷子民房的屋簷下躲雨。

有多項前科的張姓男子(43歲,見左圖)騎機車經過,見落單的女子僅著薄薄的粉紅色連身睡衣,胴體在燈光下隱約可見,竟色心大發,在女子身邊來回繞了多趟,確定她是單獨一人,上前詢問女子「要不要穿雨衣」遭拒絕後,強行把女子拉進防火巷,硬扯下女子內褲,無視對方哭泣、抗拒,兩手撫摸女子胸部及下體,再將性器塞在女方兩腿間射精。

女子為求脫身,向張男佯稱要帶他回租屋處,2人走出防火巷時,所幸她的男友及時出來找人(左圖),女子大聲求救,張男才急忙騎上機車逃逸,警方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依車號逮捕到張姓男子。

法院一、二審均認為張男為逞一己獸慾,趁被害人在雨夜深更獨自在外的機會,以殘暴手段性侵對方,危害社會治安,依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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