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國民黨不服王金平假處分抗告案,國民黨律師27日4度向高院遞送補充理由狀,律師李永裕對媒體問到是否可能和解一事表示,「在面臨政黨自治和維護司法獨立,兩大民主法治國家核心價值,當事人已是退無可退」。至於「退無可退」是否為馬英九或黨政高層意志,律師則以在陳報狀上有說明帶過。
國民黨律師團今日下午4度向高院遞交補充抗告理由狀,並羅列出4點應撤銷王金平假處分理由,李永裕表示,政黨為準憲法機關,從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5條看自明,因此,政黨有別於一般人民團體,無適用人民團體法的餘地。
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意旨認為不分區民意代表對所屬政黨負政治責任,既為政治責任,即屬異型的政治問題或統治行為,那就不是司法權可以干涉,因此,相對人(王金平)對於抗告人(國民黨)所負的政治責任問題,不能由司法機關決定。
立法委員資格的喪係依選罷法第73條規定,屬公權法上的法律關係,並非民事法院的審判範團。
本件假處分最後最後最多僅剩黨員身分問題是民事法院可以審究,而黨員權利的喪失並無重大損害也無急迫的危險,所以,完全不合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件。
媒體問及是否可能庭外或是庭上和解時,李永裕表示,政黨自治和維護司法獨立,是兩大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在這兩大核心價值下,當事人已是退無可退了。當媒體追問此一說法是否為黨政高層意思,李永裕則以在陳報狀上有說明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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