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國會? 江宜樺:尊重立法院決定

▲行政院長江宜樺。

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律師陳長文日前投書媒體,建議解散國會解決當前政治僵局,行政院長江宜樺1日上午到立法院時表示,根據《憲法》規定,解散國會之前,必須先由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這是憲政重要問題,但因行政院會是這過程中的當事人之一,通過不信任案是立法院職權,所以尊重立法院決定。

律師陳長文在媒體撰文表示,這次關說司法事件,已讓台灣陷入憲政史上最嚴重僵局;如已別無他路可走,朝野應考慮透過倒閣並解散國會,讓民意重新仲裁,讓停頓的政府取得前進契機。

今天是立法院第四度邀請江宜樺施政報告,面對上不了台的困境,江宜樺表示,希望能夠依憲規定,進行必要施政報告與總質詢。

至於國民黨將再提抗告,立法院長王金平受訪時不願多談,僅表示,「謝謝關心,一切依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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