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嚴懲浪費糧食 吃剩可餵貓狗鳥,違者重罰40大板

我們想讓你知道…也就是說,煮一頓飯,從長官、下人、貓狗、鳥類都可食用。

▲清宮廷畫家繪《雍正帝讀書像》。(圖/取自網路)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雍正皇帝除了嚴酷、勤政之外,中國文獻中也顯示他是位節儉的帝王,根據清宮檔案,雍正曾兩度下旨「光盤」嚴令禁止浪費糧食,剩飯剩菜可以餵貓狗,甚至曬乾了餵鳥,若被查出倒棄剩飯將被治罪,重打40大板。

據羊城晚報報導,大陸學者馮伯群對清宮檔案的研究發現,雍正皇帝為了節約糧食可說費盡心思,甚至專門為剩剩飯剩菜的處理以及宮中浪費糧食的現象,下過兩道聖旨,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大概絕無僅有」。

◄康熙遺詔曝光,證明雍正沒篡位。(圖/翻攝自鳳凰網)

根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雍正2年(西元1724年),雍正向御膳房下聖旨說,「凡粥飯及肴饌等食,食畢有餘者,切不可拋棄溝渠。或與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則哺貓犬;再不可用,則曬乾以飼禽鳥;斷不可委棄。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

雍正5年(西元1727年),他再度頒布的聖旨中,針對宮中剩飯被「拋棄溝中,不知愛惜」的現象,強調「上天降生五穀,養育眾生,人生賴以活命,就是一粒亦不可輕棄。即如爾等太監煮飯時,將米少下,寧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煮。」

這道聖旨並說,「爾總管等再行嚴傳各處首領、太監,見有米粟飯粒,即當撿起。如此不但仰體朕惜福之意,即爾等亦免暴殄天物。應不時查拿,如有輕棄米穀者,無論首領、太監,重責四十大板。如爾等仍前縱容,經朕察出,將爾總管一體重責。」任意浪費糧食,這可是連座處罰。

►《後宮甄嬛傳》雍正皇帝與甄嬛。(圖/華視提供)

兩道聖旨將剩粥剩飯如何處理,交代得不可謂不詳盡備至,並厲言告誡,違者必與治罪。報導中提到,上述聖旨可說是雍正的「光盤」聖旨,內容「講道理、有辦法、可操作」,又有懲治措施,可謂「一抓到底」。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去年11月上任後高唱「改作風」,除推出「習八條」外,還透過官媒大舉鼓吹把飯菜吃光或打包回家的「光盤行動」,但成效見仁見智。

▼高雄市曾發生牛肉麵店回收小菜再賣,結果關門大吉。(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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