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富商騙包養誘姦還偷拍 女大生被逼性服務

我們想讓你知道…可惡!這麼多人受害,一定要重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男子王富忠在網路自稱「富商」,表示想包養女子,誘使對方發生性關係,部分受害人還被拍下裸照及性愛影片,他在1年內就犯案20多件;嘉義地方法院判處王男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圖為替代照,與本案無關。(圖/翻攝網路)

判決書指出,王男曾於92年間曾因性侵未滿14歲少女及恐嚇案件,除應執行7年5個月徒刑外,並須接受3年強制治療,99年8月25日執行完畢,但他去年2月起又開始犯案。

王男的手法是,在網路聊天室自稱富商,表示願以每月3萬至8萬元包養女子,有女子上鉤後,他立刻送上以假名簽發的本票取信對方,並誘使發生性關係,部分女子還被拍下裸照及性愛影片。

被害人發現上當後,黃男以「散布裸照」、「通知男友或學校」、「讓妳一輩子看不到小孩」等方式恐嚇,脅迫被害人繼續提供性服務。今年3月間,嘉義市警局少年隊在網路發現黃男的包養訊息,循線追出受害人,全案因而曝光,經查約有22起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害人包括女大學生,以及3名未成年少女。(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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