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內等43人所提出的不信任案,11日上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正式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不信任案。立法院長王金平在立院報告事項前宣讀,這是本屆第二次處理不信任案,相關程序交朝野協商,等於宣告不信任案啟動。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帶領所有立委宣誓倒閣決心,也順利成案。(圖/記者洪欣慈攝)
民進黨團提出對行政院長江宜樺的不信任案,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11時27分宣布立即召集朝野協商處理程序。不信任案提出後,72小時後舉行全院審查會,並在 48小時內記名表決。由於朝野對處理程序無共識,王金平宣布,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將在14日舉行審查會,15日上午9點進行記名表決。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不信任案若要通過,至少需57席立委贊成。目前國民黨有65席立委,民進黨40席、親民黨2席、台灣團結聯盟3席、無黨團結聯盟1席、無黨籍1席。
不信任案表決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現全體委員112席,須贊成票57票,不信任才會通過;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國會。若不信任案未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