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每天搬躺椅守在侄孫女家門口,到案稱「這裡比較通風,才會躺在上面休息!」(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縣61歲賴姓叔公拿100元給侄孫女,性侵得逞;未料他竟食髓知味,之後又性侵和猥褻4次,事後積極和家屬達成和解,想爭取緩刑。但法官認為,賴男沒有任何足以憫恕情形,14日判刑3年10月。
檢警調查,賴男和被害少女(15歲)同住在三合院,見罹患重度智能障礙少女長得清秀,起了色心。今年6月底,賴男拉少女進房逞獸慾,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想以10多萬元和解,遭家屬拒絕,竟恐嚇少女父親「不和解,趁你不在就再侵犯你女兒!」
據了解,賴男不甘心,每天搬躺椅守在少女家門口,坐在上面給家屬壓力,期間竟又伸出狼爪,4度性侵及猥褻。檢方認為,賴男恐有再犯之虞,向法官聲押獲准至今,14日再依乘機性交、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據悉,賴男事後連忙透過親戚說情,在本月初和少女家屬和解,希望能獲緩刑。不過法官認為,被告不可原諒,無法減輕其刑,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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