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河南省各地充斥著洋地名,比方說早上「普羅旺斯」家裡,出門經過「威尼斯水城」,晚上在「曼哈頓廣場」吃飯購物,不過一項新的地方規定上路,外國人名和地名被明確禁止用作地名,違反者將罰款人民幣1千元(約新台幣4千8百元)。
▼河南停洋地名。(圖/翻攝網路)
新版「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正式上路,其中規定,公開使用未經批准的地名等行為,遭官方責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人民幣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河南省民政廳區劃地名處對此表示,新規是加強地名規範化和文化傳承之舉,而且1989年版的地名管理辦法已不適應現在的實際。
大陸民眾批評這樣的命令「一刀切」簡單粗暴,突然改了在通信、交通等方面造成諸多不便。南大學社會學所研究員田豐韶表示,無論是贊同還是反對,該關注的應該是「洋地名是否給產權所有人或使用者帶來了困擾,是否為民眾所接受。」
他進一步解釋,不少地方新地名雖然命名很久了,但民眾仍採用老地名來稱呼,實質是民眾不認可。一個洋地名若是被民眾接受,有關部門就是取消了,民眾仍然會如此稱呼,又該如何?
對此,河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對此說,部分現有「洋地名」是否更名,需徵求建築物所在地單位、居民、商戶以及其他有關方面同意,必要時可以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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