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男約被害女子在車上談判,恐嚇「別逼我掐死妳」,再霸王硬上弓。(圖/示意照,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已婚江姓人夫挽不回小三,不僅掐脖恐嚇發生關係,硬在休旅車上搞車震;還PO上小三的清涼照,逼她到汽車旅館「開心享受最後一夜吧!」小三直到嫁做人妻、被第三度逼嘿咻,才受不了報警提告。高院15日判江男6年7月徒刑。
判決指出,2008年,30多歲的江男和快30歲的被害女子發生不倫戀,私下交往;2009年,女子決定嫁給現任男友,想和江男斷乾淨被拒絕,反而在休旅車上被性侵得逞。
檢警調查,2010年,江男不甘心女子變心,把她的火辣照PO網,還寫下猥褻文字「害我噴得到處都是」。女子哀求刪掉照片,卻被要求到汽車旅館等他,因此被二度性侵。
據了解,2011年,已經離婚的江男又恐嚇被害人要PO不雅照,藉此要脅一起開房間,但她忍無可忍,憤而報警處理。江男供稱,約見面是希望雙方愉快說再見。高院認為犯罪事證明確,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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