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人員示意圖。(圖/非當事人。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東森新聞記者賴淑惠、歷亞格艾/台北報導
怎麼會有這麼誇張的事?新北市一家派遣公司錄取電話客服人員後,竟然把驗梅毒列為員工報到體檢的必要項目,有求職的民眾向新北市政府檢舉,勞工局依照《就業服務法》新法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提供不屬於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開罰了3萬元,這也是全國第一個因為違反員工個資保護,遭到開罰的案例。
戴上耳機親切問候,這是客服人員每天的例行工作,現在居然傳出做這種每天接聽電話的工作,被要求要先驗梅毒,不然不能來上班。新北市一家派遣公司要求新進員工報到前的體檢,一定要有梅毒血清的檢驗資料,這樣的規定,讓員工還沒上班就覺得隱私被侵犯,一狀告上勞工局,雇主被開罰3萬元,這也是全國第一例。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梅毒不是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所列必須安全檢查的項目,所以不是所有的客服電話的客服人員都會使用這個寢室休息。」從客服人員的工作內容來看,除了接聽電話,就是使用電腦、紀錄客戶資料,這跟傳染梅毒有什麼關係?派遣公司解釋,輪班工作的客服人員有公用休息寢室,擔心互相傳染,才要求員工驗梅毒,但梅毒是藉由血液或傷口傳染,這樣的說法實在太過牽強。
根據《就業服務法》6月起的最新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提供不屬於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否則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而隱私資料包括是否感染梅毒這樣的生理資訊,或是心理測驗等心理資訊,以及個人信用或背景的一般生活資訊,雇主都不能任意要求提供。因為這次是全國首例,只罰3萬元,下回再有雇主惡意侵犯員工隱私,就沒這麼簡單可以輕罰過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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