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批濫發24億公職獎金 人事總處:激勵公僕績效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2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中央政府各機關103年度預算中,巧立名目地編列了無法源依據的黑箱獎金,共24億1898萬餘元,邱志偉擔心,發放獎金如果淪為例行公事,就失去了激勵作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則發表聲明回應,發放獎金是按照行政措施實行,並沒有法源依據問題。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2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部門濫編無法源公職獎金。(圖/記者洪欣慈攝)

邱志偉強調,他並不是反對獎金發放,但獎金發放必須合理,不能巧立名目,變相加薪,要讓公務員領得心安理得,而不是讓他們揹黑鍋。邱志偉說,他將要求立法院各委員會在審議預算時凍結無法源依據的獎金,等法制化完成後才能動支。

邱志偉再說,立法院曾有決議,各機關發放獎金需要有法源依據,在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通過之前,各機關學校員工獎金的核發,都需要以專案的名義報行政院核准,不可以自訂標準先行支付,但是他卻發現,各政府機關於明年度預算書裡,巧立名目,以激勵性獎金(31項)、績效性獎金(33項)進行發放。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則發表聲明反擊,表示目前各機關發給的獎金,是一種行政措施,並沒有法源依據問題,而且是為了激勵公務人員的績效,並非是巧立名目。明年度各機關獎金預算是透過行政院嚴予審核,而編列了新臺幣22億1千餘萬元,但也得等立法院審議通過才能實行;另外,為了縮短現行給付行政措施的過渡階段,讓公務人員獎金更具有正當性,並符合法制要求,人事行政總處也呼籲立法部門能夠儘速完成審議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

針對邱志偉的質疑,人事總處簡任視察楊良彬也表示,獎金是提升績效的管理工具,並且可以根據目的性、 行政彈性來發放,至於,是不是得完全依照法律依據,他們已經請相關研究單位,參照歐美各國積極研議,並落實獎金發放與績效考核機制。另外,劉志偉指控的64項獎金裡,其實有2項是分別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少年矯正學校設置與實施通則,所合法發放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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