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上午開會,針對成立「監聽調閱專案小組」的運作規範進行討論,其中關於調閱對象、查閱人員不得洩漏等內容,朝野雙方一度爭吵,歷經兩小時後達成協議。其中包含調閱小組可以調閱檢察總長黃世銘進總統府及官邸的會客記錄,以及黃世銘的通聯紀錄。
▲司法委員會23日討論「監聽調閱小組」規範,藍綠立委一度爭吵。
司法委員會23日上午討論「監聽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綠委尤美女建議調閱對象應該列入中華電信公司與立法院,而藍委呂學樟反對列入立法院,藍委賴士葆則認為中華電信是執行單位,調閱小組不能無限上綱。
藍綠立委對於調閱對象遲遲無法達成共識,藍委潘維剛甚至撕毀設置草案,委員會內一度氣氛緊繃,最後決議「專案小組調閱對象為司法院及其所屬、法務部及其所屬、內政部警政署及其所屬等相關機關,但經專案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
委員會中也通過決議,調閱小組可以調閱檢察總長黃世銘進總統府及官邸的會客記錄,以及黃世銘的通聯記錄。如果有必要,經調查小組同意,可以要求電信及固網公司提供相關監聽及資料。至於監聽案當事人、法制委員柯建銘想要調閱個人使用立法院節費電話的相關通聯資料,立法院及特偵組應配合小組運作提供資料。
23日下午2點30分,監聽調閱小組首次開會,並邀請法務部長羅瑩雪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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