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揭露中聯重科造假被捕 《新快報》頭版要求放人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新快報》23日在頭版刊登「請放人」報導,聲稱記者陳永洲因為揭露中聯重科公司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逮捕。據指出,中聯重科在長沙交了很多稅

《新快報》是由廣東《羊城晚報》報業集團主辦的省級大報,陳永洲從去年9月26日至今年6月1日間,共發表了15篇有關中聯重科「虛報利潤」、「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的報導,並向香港聯交所、香港證監會及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涉案。

中聯重科是中國工程機械首家A+H股上市公司,總部位於湖南長沙,其兩大業務板塊分別為混凝土機械和起重機械。中聯重科2012年營業收入480億元(人民幣,下同),凈利潤73億元。

有消息指出,陳永洲18日在廣州被長沙市公安局帶走。而長沙市公安局22日晚間透過官方微博證實,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於19日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新快報》23日在頭版刊登「請放人」的報導,並表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報導還說,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導,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登報更正、致歉,如果太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下圖/取自網路)

「中聯重科給長沙交了很多稅…」報導指出, 如果上天只給我們一個說話的機會,我們會說,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評報導,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報導還強調,如果員警發現了敝報雖力盡而不能發掘之證據,敬請公示,「我們一定脫帽致敬」

而《羊城晚報》報業集團負責人也表態稱,記者正常的新聞採訪和輿論監督,是一種職務行為和社會責任,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也希望有關方面能釐清正常新聞報導、輿論監督與損害商業信譽的區別,合法合理地處理這起備受關注的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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