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森文「無明顯外傷」自殺結案 長子:苗縣府害死我爸

2013年10月24日 07:35

▲張森文9月18日清晨外出後未再返家,當天下午2時被發現陳屍在大排水溝。(圖/資料畫面)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拆遷戶「張藥房」張森文溺斃大埔橋下,高檢署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23日出爐,認定是生前溺水窒息、自殺。張森文長子張元豪強調,就算是自殺結案,「但害死我父親的就是苗栗縣政府!

苗栗地檢署表示,根據法醫研究所解剖結果,張森文全身無任何生前外傷,血液也無毒藥物成分,雖驗出少許酒精,但是死後正常反應,體內有少量矽藻,與水圳採樣的藻類相符;若是外力介入或意外跌倒,依照現場地形,身體應會有明顯外傷,加上落水前意識清楚,因此判定自殺。

張元豪說,檢警一開始就預設立場,朝自殺方向調查,蒐集的證據僅是用來排除他殺,現場還有許多疑點未解、沒辦法佐證的事,若是生前落水,在水中應該會掙扎,但指甲卻沒泥沙殘留,且大埔橋上沒有指紋和攀爬痕跡,「但就算無法接受又能怎樣!」

張元豪強調,他家從未同意縣府徵收,但縣府卻趁家人不在強拆,「殺害我父親、欺負我母親的是縣府!」張元豪告訴母親彭秀春檢方說法,彭反問「那到底是誰害了爸爸?」對此,苗栗縣長劉政鴻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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