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收到未繫「安全帽」罰單,車主一時摸不著頭緒。(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洪淑珠、洪寶清/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開車違規被員警攔下,吃上一張紅單,違規事由卻寫「駕車未繫『安全帽』」,男子納悶怎麼連開車也要戴安全帽,拿著紅單到裁決所繳費,櫃檯人員也摸不著頭緒,開紅單的派出所解釋同仁筆誤,把未繫安全帶寫成安全帽,但兩者罰金相差3倍,連裁決所人員都對「烏龍罰單」感到驚訝。
拿著違規紅單陳先生啼笑皆非,明明是開著自小開車,但員警開出的紅單違規事由卻是寫上駕車未繫「安全帽」,陳先生坦承自己當時未繫安全帶,但員警卻寫成未繫安全帽,一字之差罰則差很大,未戴安全帽罰500元、未繫安全帶罰1500元,整整差了3倍,為了弄清這張紅單該怎麼繳,陳先生直接到交通裁決所櫃台問個清楚。
▲開單派出所解釋同仁筆誤。(圖/東森新聞)
交通裁決所人員櫃檯人員也感到訝異,怎麼駕駛人開車也要戴安全帽?但紅單底下欄位寫著駕駛人違反第31條第1項,依交通處罰條例,內容為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使用安全帶,再加上罰單上車輛種類屬於自小客車,陳先生還是得繳1500元罰金,陳先生說:「未戴安全帽是500啊!但是按照法條這樣講,開車又不用戴安全帽。」
開出紅單的翠屏派出所苦笑是員警筆誤,已經通知當事人,並把開出的紅單更正,但員警紅單寫太快,安全帽、安全帶傻傻分不清,也讓收到紅單的駕駛人被罰的有些不甘願。
我們想讓你知道…該罰多少就多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