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卻大言不慚說「我們是一夜情,這是台灣夜店文化,大家出來玩,有意思就上床!」圖非當事女子。(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淫魔富少」李宗瑞受害女子再添一人!一名女子透過朋友輾轉看到影片,驚覺自己就是影片女主角,性愛過程全程被偷拍,哭訴「李毀我一生」,並決定提出告訴,替自己找回公道。
李宗瑞被控自民國98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後,對女模、B咖藝人和夜店妹共34名女子下藥性侵,再用攝影機和手機拍攝性愛過程。李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妨害秘密罪各處18年6月、3年10月徒刑,合併判22年4月徒刑。
高院二審23日首度開庭,李宗瑞承認偷拍,但強調絕無「撿屍」。律師文聞更說,「土耳其淫狼」王凱傑身為土耳其人都可以交保,「為什麼台灣的孩子就不可以?」認為李主動投案,一直被押並不符合比例原則。
據了解,最近又有一名被害女子對李宗瑞提告,泣訴被偷拍;李則供稱,當時雙方都喝醉了,她自願回他家發生性關係。台北地檢署擬將全案併給高院審理,由於此案罪證確鑿,檢方認為,李二審刑度絕對會比一審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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