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已婚謝姓男子在桃園一處小吃店結識離婚的潭姓大陸女子,潭女為引誘謝男和她交往,還拿出配偶欄空白身分證要謝男放心,謝男和潭女偷情近一年後,潭女於返陸再回台後,卻突然冒出一名自稱潭女丈夫的大陸男子跨海提告2人通姦,高等法院審理後認,潭女大陸再婚謝男並不知情,判決謝男無罪定讞。
桃園姓男子常流連在有女陪侍的小吃店,因而認識已大陸來台潭姓女子,一開始兩人交往時,女子坦承離婚多年,為了取信男方,潭女還拿出在台身分證,表明自己的配偶欄空白,可以跟他交往,謝男不疑有他,遂與潭女發生性關係,2人地下偷情近1年。
某日潭向謝男說要回大陸一趟,謝男還開車送女子到機場搭機,潭女回台後2人又繼續偷情,但過沒多久,謝男卻遭一自稱潭女丈夫的大陸男子提告通姦,原來潭女在回大陸期間結婚了,大陸丈夫認為台灣男子明知道潭女已婚,兩人還發生關係,因此透過海基會,向謝男提出通姦告訴,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謝男後,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以查無實證判決男子無罪。
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提出告訴的大陸丈夫,先前才因為違法入境台灣遭遣返,五年內不得入境,但卻突然跟女子結婚,還不在台灣登記,可見大陸丈夫打算透過假結婚後,再以來台依親名義入境,兩人結婚的真實性有問題,最後認定謝男不知道女方在大陸已婚,並不構成通姦罪,判決謝男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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