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利犯罪7年獲利18億 檢請法院「全數沒收」

▲大統詐欺罪起訴!高振利遭求重量刑。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長基假油案,負責人高振利及調配室課長溫瑞彬、員工周昆明2名幹部,從2007年1月開始產製的特級橄欖油等總共48種油品,分別涉嫌混充、摻入未經許可的添加物,檢方25日以詐欺等罪起訴高振利,並向法院聲請全數沒收高達18億5000多萬元的不法獲利。

檢方表示,高振利等3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以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應從一重量刑,分論併罰8項的詐欺罪;目前地檢署已查扣31筆房地產及高振利和公司名下16個帳戶,同時扣押廠內的1000多公噸棉籽油,釐清問題產品流向。此外,彰縣衛生局並針對大統公司涉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標示不實等違法事實,開罰2860萬元。

針對劣油混充的行為,檢察官指出,大統公司生產的橄欖油、辣椒油、花生調和油等偽攙不明物質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犯罪時間長達7年,銷售總數龐大,高振利貪圖個人私利,漠視食品衛生法等相關規定,犯罪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

另外,檢方同情溫瑞彬、周昆明2人是受到高振利的指使才配合混劣油,礙於生計,迫於無奈才犯罪,動機仍可寬恕,且偵查過中皆配合,向法院建議從輕量刑。彰化地檢署16日開始調查大統油品一案,只花10天時間快速結案,在25日已宣布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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