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表示,若廢除監聽機制,將嚴重衝擊治安。(圖/本報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馬王政爭讓法務部監聽的正當性備受質疑,司改會揭露,台灣監聽比例是日本的1929倍,調查局及警政署設立通訊監察中心,嚴重破壞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法務部29日晚間回應,2個通訊監察處均是合法設置執行監聽,且受到嚴格監督,並無濫權情事,如果全面停止監聽,將「嚴重衝擊治安」。
司法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將推動修法廢除通訊監察中心。法務部指出,檢警監聽主要是販毒等重大治安犯罪案件,據最高法院檢察署統計,從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法院核准的監聽案件,61.8%是毒品案,12.38%是貪污案,其餘依次是詐欺案、槍砲案、組織犯罪案、和恐嚇案,以上6類共佔94.15%,
法務部表示,監聽治安犯罪案件超過所有案件的9成4,如按監聽線數的核准率計算,比率更高,這都是影響社會治安及政府廉能的重大案件,確實有監聽的必要。台北市調處11日破獲20年來最大宗的毒品走私案,就是靠長達約3年、每月約60線次持續監聽蒐證,才能成功查緝。
針對政府濫權監聽的批評,法務部說明,通訊監察監督機制嚴密,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要掛線監聽,必須敘明理由檢附證據向法院聲請,依司法院統計,近5年法院平均核准率約79.54%,遠低於美國的99.99%,可見法官把關嚴格。
臺灣高等法院的通訊監察管理系統,每天對監聽案件進行線上查核比對,發現非法掛線或擴線,電腦會立刻跳出警示,可以消除違法監聽之情形;此外,監察機房已採電腦上下線全自動管理,無法用人工方式輸入傳送,避免人為弊端,只要監聽期間屆滿未獲准續監,電腦即自動下線,不會發生逾期監聽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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