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31日召開例行性院會,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會後轉述,法務部長羅瑩雪提到,關於大統混充油的退費事件,從法律的觀點來看,她認為應該要優先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而不是通路商。但羅瑩雪也提醒消費者,不要依賴團體訴訟。
▲法務部長羅瑩雪。(圖/本報資料照)
羅瑩雪說,通路商依法律規定,應該是要跟製造商負連帶責任;另外,通路商跟製造商之間的買賣契約關係,可能不是只有一項貨品,基本上很複雜,有些通路商還可能積欠製造商債務,如果要求償,通路商可以要求用原先的債務抵銷賠償。
羅瑩雪建議政府,應該要優先保護消費者,一般來說,大部分消費者能得到退費賠償,退費的部分,行政部門會落實跟執行,藉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另外,羅瑩雪也請消保會提醒民眾,不要對團體訴訟抱太大的期待。羅瑩雪說,打團體訴訟,民眾要先證明你吃了這個東西,導致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但是建立這個因果關係其實並不容易,如果無法建立,團體訴訟也無法成立。而且,團體訴訟複雜耗時,消保會應該要提醒消費者審慎評估,避免民眾付出很多精力,卻沒有得到結果。
大統退費案 羅瑩雪:應該優先保護消費者
ET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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