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洛維德色膽色天,竟遊說女友讓女兒給他性侵。(圖/ 取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華盛頓州一名性侵兒童的強暴犯,試圖說服女友讓9歲的女兒給他性侵。他在「現行犯」的狀況下遭到逮捕。上周五被判至少10年徒刑。
37歲、已經離婚的雷恩費洛維德(Ryan Firoved),去年誘哄女友帶著女兒到柯克蘭市(Kirkland)的一家汽車旅館跟他見面。之前, 對方已「答應」讓女兒給他性侵。
不過,這名女友早已知道他的犯罪史(他向她坦承曾強暴過一名12歲女孩)。她假裝答應,卻暗中通知警方。
事實上,費洛維德早已被西雅圖警方的「反侵害兒童網路犯罪大隊」(Internet Crimes Against Children Task Force)給盯上。 法院文件顯示,他曾在一個兒童色情網站的警方「釣魚」廣告上,表示過對跟未成年女孩發生性行為,有「濃厚興趣」。
去年7月3日,女友透過電話跟費洛維德約好在汽車旅館碰面。警方卻早已在裡面佈下天羅地網,以現行犯將他逮捕。面對諸多不利的證據,費洛維德宣稱那只是他「病態的幻想」,事實上他「誰也沒碰過」。
今年10 月9 日,費洛維德被判「試圖一級性侵兒童罪」。上周五(11月1日),他被判處至少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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