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不滿前總統陳水扁醫療處遇,及移監台中事前未獲告知,與多名民進黨立委前往法務部找前部長曾勇理論時,踹破部長室木門,先前法務部依毀損罪移送北檢偵辦,後因法務部長羅瑩雪指示撤告,及妨害公務不符構成犯罪要件,8日北檢簽結全案邱議瑩獲不起訴處分。
102年4月19日,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和多名同黨立委,不滿法務部對前總統陳水扁的醫療處遇,及移往台中培德監獄未事前告知,前往法務部找前部長曾勇夫理論,當時邱曾嗆聲「曾勇夫,你這個孬種在哪裡,你給我出來」等語,並到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辦公室大門前,用腳連續猛踹木門,最終導致木門門板毀損。
全案經法務部秘書處提出毀損告訴,北檢偵辦後則是依妨害公務、毀損等罪嫌多次傳喚邱議瑩,但邱議瑩均請假未到庭,到日前才到庭說明,否認所有犯行。
新任法務部長羅瑩雪事後指示提告的法務部秘書處,撤回毀損告訴,再加上涉犯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及公署部分,承辦檢察官認定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及曾勇夫未就公然侮辱提告,檢察官在8日將全案簽結,邱議瑩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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