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鄭姓男子僅修過中草藥課程並不具醫師資格,卻對外行醫,9年前其妻介紹認識的美容師給鄭醫治感冒,鄭卻假借神明旨意誆騙美容師將喪命,需留下治療,隨後,鄭趁被害人留醫期間多次性侵得逞,最高法院12日依趁機性交等罪判鄭3年半徒刑,鄭妻則被依違反醫師法判處4個月徒刑,減為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鄭姓男子原為中華電信員工,雖僅在中國醫藥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修過中草藥產課程,但卻自民國93年3月起在台中市的住處行醫,鄭男妻子在93年間,介紹自己認識的美容師給丈夫診療感冒,鄭男竟先稱美容師的心、腎、肝、胃等器官損壞,須留宿服藥才能痊癒。
美容師接受1周溫灸、按摩、服藥後,鄭男再騙美容師說他接到神明旨意,要她繼續治療,回家會沒命,美容師害怕因此不敢離開,直到14天後美容師家人和警方才找上門,被害美容師隨後指控,她在留宿醫療期間每天都遭到鄭男性侵,警方乃將全案在製作筆錄後移法辦。
法院審理期間鄭男還以「我連續好幾天這樣照顧她,因而產生感情,發生性關係」、「男女經過生死的過程,精神上會寄託我,自然會變成男女朋友的關係」等言詞,為自己惡行狡辯。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則痛斥,鄭男曾為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應非智慮淺薄的人,竟利用被害人誤信他有醫療能力而留宿時,性侵得逞,依違反醫師法及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應執行3年6個月徒刑,妻子也被依違反醫師法,判處4個月徒刑,
鄭男上訴最高法院經審理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至此定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