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機車經高雄市堯山街闖紅燈被糾正。(圖/翻拍自googlemap)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亂吐人口水代價7萬!高雄一名黃姓男子1月騎機車經高雄市三民區堯山街時,硬闖紅燈,被在路口的楊姓女騎士指責,竟疑似惱羞成怒,向楊女吐口水5、6次,楊女憤而提告。高雄地方法院12日公布判決書審結,民事判賠3萬元,刑事判拘役45天。
只是糾正闖紅燈卻被吐口水,不甘受辱的楊女提出告訴,要求精神慰撫金10萬元,但黃男到案辯是喉嚨不適,往地上吐痰而已,根本沒吐口水,拒絕賠償。根據警方將楊女臉上送驗的唾液,查出與黃男DNA符合。
雄院承審法官認為,楊女與黃男兩人互不相識,如果黃沒向楊女吐口水,楊女臉上不可能留下生物跡證。雄院認定黃男涉公然侮辱罪,民事部分判賠精神慰撫金3萬元;另刑事判拘役45天,如果易科罰金以每天1000元換算,共要罰4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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