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是丟光台灣的臉!台中男子宋文國2年前從香港搭飛機回台時,搭訕來台自助旅行的港籍女子,他假借好心以省住宿費為由,邀請被害人到家中留宿,隨後將摻有安眠的牛奶拿給她喝,趁對方昏睡,再上下其手性侵得逞;最高法院依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處宋男4年徒刑定讞。
▼香港女子第一次來台就遇到色狼慘被性侵。(示意圖/翻攝網路)
判決書提到,宋姓男2年前自香港返台,在飛機上認識第一次來台觀光的香港籍女子,原本已準備入住飯店的她,禁不起宋男夫妻力邀,才答應留宿宋男台中地區的住處。不料,連2日早晨喝下宋嫌提供的草莓牛奶後,就昏睡到下午。
被害人指證,第二次陷入昏睡時,隱約覺得有重物壓在自己身上,身體還被亂摸,醒來後下體異常濕濕且伴隨疼痛感,察覺不對勁的她就醫檢查,經醫師提醒可能被下藥,才報警提告處理。
宋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絕無猥褻,是港女誤喝他加入安眠藥要助眠飲料才昏睡;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宋男對於為何邀女子入住他家,前後供述不一,又特意將開封後的飲料另倒在紙杯內,催促女子盡速飲用,另外,如果宋男要助眠應該晚上才喝而非白天,總總行跡都不合常理。
法院痛斥宋男為滿足私慾,假意協助來台觀光旅遊的香港籍女子,卻下藥性侵,行為已嚴重損害我國社會公安信譽,最後依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處他4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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