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穿紅衣見喪家 肇事司機妻子:我們是粗人嘛!

我們想讓你知道…紅色代表喜氣,要穿紅衣服也要看場合。

▲ 肇事男子表示穿紅非故意冒犯,全家都愛紅色。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鄭姓男子去年11月開車載女兒違規向左迴轉,導致對向騎機車的大學生楊克安閃避不及撞擊死亡,死者家屬指稱,鄭男連3次調解都穿紅衣,相當不尊重喪家,雙方調解破局,楊家憤而求償130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判肇事司機必須賠給家屬564萬元。

鄭姓男子的家中,庭院內停的機車是紅色,安全帽是紅色,一家人太愛紅色,生活用品、居家用品幾乎都離不開紅色系列;不過,這家的男主人因為違規害一名大學生撞車身亡,連3次協調都穿紅衣,讓死者家屬質疑沒誠意,鄭姓男子的太太也忙著抱屈。

記者問起「聽說你都喜歡穿紅衣服,所以買給你先生也是紅衣服?」鄭姓男子的妻子說,「對呀!(記者:所以是沒注意到?)對呀!沒有注意,那個檢察官也問過我們,因為我們是粗人嘛!」

意外發生在去年11月,當時肇事司機開車載著女兒回宿舍途中,違規向左迴轉導致對向車道騎乘機車直行而來的楊姓大學生閃避不及撞上當場倒地,頭部重創身亡,許多好友紛紛在臉書上留言不捨楊姓大學生這麼年輕就遇上死亡車禍離去。

但鄭姓男子3次調解都穿紅衣,導致死者家屬不能接受,調解破裂,民事求償1300萬元,鄭男妻子表示,「能做的我們就做呀!不能的我們也沒辦法。」死者鄰居則說,「他可能認為他不賠吧!(記者:所以穿紅衣被誤會?)一般很少這樣。」

法官也認為,穿紅衣協調不妥,但肇事司機解釋沒有注意到禮儀,並非有意冒犯,只是沒想到穿紅衣冒犯卻導致協調破裂,最後法官認為,肇事司機應賠償家屬564萬元精神撫慰金。(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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