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彭男高拋摔死小狗 違反《動保法》判刑5月

▲電影《十二夜》傳達領養不棄養的生命教育觀念。(圖/原子映象)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彭姓男子夜間嫌2隻新生幼犬太吵,竟抓來高舉拋摔,造成其中1隻傷重不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8日)公布判決書,斥責彭男罔顧動物生命,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7日晚間,彭男在新北市新店區廣興路上,不滿新生幼犬太吵,高舉2隻幼犬拋向前方地面,此事被目擊者報警處理,並帶回2隻幼犬安置,但1隻傷重死亡。

審理期間彭男坦承犯行,判決書指出,「動物保護」的觀念已是國際間重要的普世價值之一,台灣也順應潮流制定《動物保護法》,且行之有年,彭男無視法律,竟對無力反抗的幼小犬隻,以徒手扔擲的殘酷手段虐待,罔顧動物生命、輕蔑動物生命尊嚴,不可輕饒,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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