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性侵加害人多是身邊的熟人。(圖/示意照/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喪盡天良!台中豐原50多歲男子張新政和女友及其女兒同居多年,3人感情融洽就像一家人,未料隨著女友女兒一天天長大,張新政的心境也一天天改變,竟忍不住趁她熟睡時性侵得逞,事後還問初嘗性事的被害少女:「舒服嗎?」嚇得少女離家出走,對友人泣訴:「我把他當成親爸爸,為何他還要這樣對我……。」
去年10月,時年17歲的「艾莉」(化名)忽然外出不歸,嚇得她媽媽四處打電話詢問女兒同學,但艾莉只是傳了一封簡訊:「我心情很差想在外面住幾天,與媽媽無關,請媽媽不要自責。」
過了幾天後,媽媽接到一通艾莉友人來電,「艾莉被張伯伯性侵了……,她希望妳不要報警」,這時她才恍然大悟,傳簡訊向女兒道歉:「我們最愛的人傷了妳的心,我的心好痛、好痛!」母女兩人見面時相擁而泣,媽媽決定報案揭發男友惡行。
檢警調查,去年9月18日凌晨,張新政見艾莉身著背心、短褲躺在床上熟睡,竟起了色心假藉按摩性侵,過程中艾莉因劇痛驚醒,但她不敢張開眼睛只好裝睡,死命想夾住大腿反抗卻徒勞無功。
艾莉在法庭上指稱,雖然自己沒親眼看見被性侵過程,但她憑身體感覺判斷,張男是用生殖器而非手指性侵,「很痛,而且我有聽到他腰間鑰匙的搖晃聲。」同年9月30日,張新政又故技重施性侵熟睡的艾莉,並在完事後刻意詢問在假睡的女友女兒:「舒不舒服?」
張男惡行曝光後深感羞愧,坦承一時失慮性侵女友女兒,傷了生命中最愛的兩個女人的心,但他堅持自己只有用手指逞慾「到第2個關節就慢慢縮回來!」承審法官根據雙方證詞,研判艾莉被性侵時採側躺、雙腿緊閉,位在她後方的張男應無法分別以生殖器、手指性侵,最後採信了他的辯詞。
但艾莉視張新政如父,他卻為一己私慾,先後兩次性侵艾莉,嚴重傷害被害人也是事實,一審法官依乘機、強制性交等罪,判處張男合併執行3年10月徒刑。張男選擇上訴,艾莉也幫忙求情「媽媽需要人照顧,請不要關他太久……」但二審法官堅持張男惡性非輕,維持一審3年10月原判,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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