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搭何男便車趕朋友聚會,事後告性騷又撤告。(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少女搭何姓水電工便車找朋友,指控對方途中伸出鹹豬手,氣得報警處理,後來又稱擔心朋友要被檢方傳訊出庭作證「太麻煩」,決定不告性騷擾了。檢方21日對何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今年3月傍晚,少女(14歲)和朋友約在KTV唱歌,赴約途中迷路加上快遲到,剛好遇到騎車的何男(32歲)上前搭訕,對方表示可免費載一程就上車。少女指控,坐到一半突然被摸大腿和屁股,一氣之下提告。
何男到案強調,絕對沒有亂來,僅坦承有繞路15分鐘,想藉機拉長相處、聊天時間,多認識對方一些。檢方問少女怎麼會給陌生人載?她說,雖然不喜歡但當下也只能勉為其難答應,事後撤告。
我們想讓你知道…乾脆叫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