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集體包庇喇叭店 插股索賄員警二審仍重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山警分局集體包庇「民生會館」色情酒店弊案,台灣高等法院22日宣判,插股索賄員警洪光榮及妻子柯慧玉、歐陽文青、陳鴻鵬、吳彬林及李達宜等仍遭重判5至20年不等徒刑,並追繳不法所得,業者鄒春貴則因案發後轉為污點證人獲輕判1年緩刑5年,但需支付國庫300萬元,遭扣案現金則全數沒收。

中山分局轄區的「民生會館」酒店前身是「天天開心」酒店,更早之前叫「25B1」,是北市知名的「喇叭店」,店內小姐以保鮮膜充當保險套,替客人做「半套」,小姐也會出場到附近旅館為客人提供「全套」性服務,中山警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巡佐洪光榮、圓山派出所巡佐陳鴻鵬,收賄包庇「民生會館」,洪光榮之妻柯慧玉還涉當「白手套」收錢。

2011年6月間,業者鄒春貴前往柯慧玉經營的美容院門口,拿出40萬元要交給柯婦時,當場遭辦案人員逮捕,檢調人員從查扣到股東帳冊名單,查出有警察、記者插股,由於,鄒幾乎「有問必答」,檢調得以突破案情,並成功收押中山分局巡佐洪光榮、洪妻柯慧玉(白手套)、巡佐陳鴻鵬、警員歐陽文青,檢方讓鄒轉為污點證人。

一審時台北地院重判洪光榮等人,高院二審則在今天下午宣判,分別判處洪光榮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8年,妻子柯慧玉14年、褫奪公權6年,歐陽文青判14年、褫奪公權6年,陳鴻鵬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吳彬林5年10月、褫奪公權2年,李達宜5年2月、褫奪公權2年,洪光榮等人多年包庇不法所得則需全數追繳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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