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四川一名老婦人摔倒在地,死命抓住一位小朋友的手,她指稱,是3個小朋友打鬧將她撞倒,但小朋友駁斥,是老婦叫他們「扶一下」。警方介入調查,根據目擊者證明,老婦「誣陷」,決定對她行政拘留7天,但因為她年滿70歲,最後不予執行。
事發於6月15日,達州城區正南花園附近,蔣姓老婦人摔倒在地,死命抓住9歲小朋友小華(化名)。她指稱,是小華和另兩名玩伴打鬧將她撞倒。經送醫檢查,她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治療共花費2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她要求小朋友家長賠償醫藥費。
「明明是我娃兒做了好事,現在反倒被賴上了!」小華父親江先生表示,兒子是去扶蔣婦,卻被對方「誣陷」。
▲好心沒好報!小華看到蔣婦摔倒,上前攙扶,竟然反而被誣陷。上圖為摔倒攙扶示意圖,非本報導當事人。(圖/東森新聞)
根據小華回憶道,事發當天下午3點多,他和玩伴在樓下玩耍,玩著玩著,看到蔣婦在不遠處摔倒,蔣婦看到他們也大喊「把我扶起來一下嘛」,於是他們立刻跑過去扶,沒想到剛扶著蔣婦的胳膊,蔣婦就一把抓住他的手,說是他們撞倒的。
經過5個多月,事情尚未解決。江先生指出,蔣婦家人日前背著蔣婦上門,「將她丟下就走,揚言不賠醫藥費老人就不走,一直住在我家。」蔣婦就這樣在江先生家住了兩天,江先生很無奈。
附近商家及住戶有多人目擊事件,都表示是蔣婦自己摔倒的。而蔣婦兒媳接受媒體訪問時語出驚人,她說「婆婆是在家裡洗澡時摔傷的」,記者再向蔣婦兒子求證,兒子稱自己被「設局」,「只有說自己摔倒,醫保才能報銷。」他指出,司法所主持調解時,達成一致意見,醫療費其中1萬元透過醫保報銷,另1萬元由當事4方分擔。
不過,對於這樣的協調建議,孩子家長無法接受,認為做好事都要賠償,那以後孩子都不敢做好事了。江先生向達川區南外派出所報警,警方隨即立案調查。
22日,警方表示,已查明蔣婦是自己摔倒,並非由小孩推倒(有3名目擊證人證實),而且蔣婦的傷是事發日形成,並非幾日前洗澡摔倒(有醫院病歷證實)。綜合調查情況,蔣婦及其兒子的行為屬於敲詐勒索行為,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對蔣婦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因蔣婦已滿70歲,依法決定不予執行),同時對蔣婦兒子給予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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