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年終加考績 公務員最多可以領2.5個月

2013年11月27日 16:45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7日表示,公務員年終獎金辦法已經移送立法院核備,今年公務員的年終獎金為1.5個月,考績獎金甲等可以領一個月,合計公務員今年獎金最多可以領2.5個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等,年終將近,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問人事總處,今年公務員的年終獎金將發放幾個月?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右圖/本報資料照)則回答, 1.5個月。

銓敘部長張哲琛補充,公務員除了年終獎金,還有考績獎金,年終獎金固定為1.5個月,考績獎金則視工作表現,甲等1個月、乙等0.5個月、丙等沒有考績獎金,丁等則予以免職。

張哲琛說,公務員的年終獎金與考績獎金,合計可領2.5個月,最少1.5個月。但張哲琛也坦承,考績以往總是流於形式,他與黃富源已道德勸說各機關,甲等比例不能超過75%,並且在考績法修正草案中,將甲等比例降為65%,做出明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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