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夜店盛行「撿屍文化」,提供許多心懷不軌的人犯罪機會。(圖/示意照/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何姓男子和連姓友人到信義區「BABE18」夜店喝酒,看中酒醉女大生小萱(化名)和小芬(化名),趁機帶回連的住處性侵小萱得逞。何男到案辯稱,雙方做愛是情投意合,還大言不慚說「這是夜店一夜情文化!」法官27日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
檢警調查,2012年3月,何男和友人在夜店認識小萱及小芬,4人開心暢飲到打烊。兩女後來不勝酒力醉倒,被兩男攙扶到計程車上,前往連位於新北市淡水區住處。
判決指出,何男在計程車上先進行試探,撫摸小芬胸部結果被推開,於是打算對小萱逞獸慾,一下車就扶到房間,上鎖後不顧對方反抗霸王硬上弓。小萱隔天下體流血有撕裂傷,氣得報警提告。
法官認為,被害人事後有憂鬱傾向,多次向朋友透露輕生念頭;何男犯後不知悔改,甚至辯稱是「夜店文化」,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痛,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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