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乾爹」性侵4次,法院二審判被告6年4月。(圖/示意圖/取自電影《熔爐》)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多年前收友人女兒為乾女兒,並常到女孩家中與其父親喝酒,兩人以「乾爹」、「乾女兒」相稱;不料2010年陳男對國二的乾女兒起色心,先後性侵她4次得逞,一審被判無罪,二審台中高分院改判6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再上訴。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陳男與被害人父親是多年好友,2010年時,陳男在好友家喝酒,並於對方酒內下安眠藥,讓他倒頭大睡後,再上2樓性侵乾女兒,被害人表示,曾多次反抗並大喊救命,但父親都沒有反應叫不醒。更可惡的是,陳並沒有就此收手,接連在附近公園、房間內對乾女兒進行4次性侵
一直到被害人開始出現缺席、學習狀況不佳等現象,輔導老師才介入,女學生才吐露實情,揭發這起惡行。法院一審,因少女供詞前後不一,陳男獲判無罪;被害人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以陳男未通過測謊,且經過精神鑑定,女學生可能因精神飽受折磨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出現片段記憶,但對受害時間與地點供述一致,因此改判陳男6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一審竟然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