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前要塗潤滑液 男「起底」報復清純前女友被判刑

▲男子抖出前女友的底,涉妨害名譽判刑5個月。(圖/照片翻拍)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不甘交往3年的俞姓前女友提分手,一氣之下將兩人的私密生活公約、情史以及個人資料與照片全部PO網,俞女氣得提告。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就算王男說的屬實,但也是女方的隱私不應該公開,依妨害名譽罪判刑5個月。

照片中的俞姓女子今年28歲,長相清秀,王姓男子形容前女友是「外型算姣好打扮顯眼火辣」,不管是證件大頭照還是隨意蹲在巧拼上拍的生活照,還有女生最愛的自拍照,每一張看起來都非常清純,她卻被王男在網路上公布個人資料以及其他隱私,氣得她向法院提告。

這篇網路文章,「詐欺犯、小偷的俞姓女子」,下面一行小字,「我要整理此人犯行,太誇張的騙法及偷法,請大家小心」,而寫下文章的王姓男子說,「我只是陳述事實而已啊!我不覺得這樣是有犯罪,因為那女生是一個詐騙集團,我只是把所有經過放在網路上。」

王姓男子氣不過自己在交往期間被騙了上百萬元,直接公布女方真實姓名以及生日,更開設一個相本專區公布前女友的個人隱私,包括遭法院起訴的書面個資,還有前女友的墮胎資料,以及交往期間雙方的生活公約,包括「配合甲方使用潤滑液進行性行為,每日僅限2次」等,一字不漏地直接PO上網,王男說,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下個男生受害。

俞姓女子鄰居則說,「俞小姐跟人發生關係後,就叫對方娶她,接著騙金子,看金飾店目錄上,最重的金子6兩重也給她。」鄰居間接證明王姓男子的俞姓前女友爭議很多,但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就算王先生所說屬實,也是女方的個人隱私,不應該公布在網路上讓眾人點閱,所以依妨害名譽罪判王男5個月有期徒刑。(新聞來聞: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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