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利土地遭強制執行拍賣。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統長基食品廠販售攙偽、假冒油品,因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被彰化縣衛生局開罰18億5000萬元,1日已屆繳納期限,彰縣府等不到大統繳罰金3日表示,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除拍賣負責人高振利名下13筆土地用來繳交積欠的18億罰金,和積欠盤商的1400萬元貨款,若還是不夠支付,將繼續拍賣他名下13筆土地。
彰化縣政府3日發聲明指出,大統長基公司在事件一開始以否認規避的態度,耗損行政調查資源,並破壞消費市場信心,依據衛生福利部認定為情節重大,不法利得達18億5千萬元,已於10月31日裁罰18億5千萬元在案,但12月1日罰鍰繳納期間已屆滿(尚未繳納),3日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
彰縣府法制處處長簡金晃則說,如果大統再不繳罰鍰,高振利及大統名下的資產就會被扣押,用來繳納罰鍰。此外針對大統員工資遣、退休及消費者的賠償問題,大統表示要向檢方解除扣押銀行帳戶和土地才能賠。
據了解,高振利曾開庭時曾說要拿名下土地換現金賠償,檢方擔心高會趁機脫產,才希望他改拍賣公司名下土地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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