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翁包養美魔女,被元配發現提告。(示意圖/取自Ingimage)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70歲鄭姓退休老兵包養58歲劉姓婦人,被老婆發現告上法院。劉婦看起來不到50多歲,外貌屬「美魔女」,且身材豐滿,透過友人介紹認識老翁,得知是一位「多金男」,不顧對方有家庭,以無限次數「嘿咻」為條件,要求每月2.5萬元包養費,鄭翁一聽價碼認為很「划算」一口答應。
檢方表示,兩人從2012年9月開始,10個月內在北市某間旅館發生超過50次性關係,一次費用要價1000元,後來劉女提議,包月會算便宜一點,甚至要求年繳30萬元。鄭翁表示,劉女曾透露想要買他在北市的小套房,就便宜以400萬元出售,沒想到只拿到250萬元,對方承諾會照顧自己後半輩子,作為不足150萬元的代價。
鄭翁賣屋又握有美魔女的裸照,還預繳一年份的包養費30萬元,因而引起太太懷疑,不斷被逼問才供出這段「包養情」,太太得知後憤而提告丈夫和劉女。檢方表示,劉女開庭時辯稱不知道對方已婚,反控告鄭妻多次恐嚇她的兒子,不過,遭到鄭翁反駁,劉女接受包養時早知道自己「已婚」。
台北地檢署表示,由於劉女不願意歸還150萬元和30萬元,鄭妻堅持不撤告,只對丈夫撤銷告訴,依妨害家庭起訴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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