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嫌洩密案,在公訴檢察官提出傳喚行政院長江宜樺作證要求下,合議庭經評議後決定在12月27日審理庭中,傳召江宜樺到庭,全案也可望朝速審速結方向進行,期能在黃任期滿前宣判。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涉嫌向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關說案,在9月5日簽結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既前往總統官邸報告案情,遭人告發洩密,台北地檢署依刑法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後,現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召開準備程序庭中,公訴檢察官當庭聲請傳喚江宜樺作證,但黃世銘律師團以江宜樺在台北地檢署證詞夠清楚為由反對,但經合議庭評議後,決定在12月27日傳喚江宜樺,隨後將依序傳喚特偵組組長楊榮宗、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檢察事務官何其非、書記官王朝枝。
據了解,全案預訂從明年1月開始,將在每週密集開庭審理,期能速審速結,若依此審理進度,全案有望在黃世銘明年4月任期屆滿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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