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創辦人陳巧明列「傷害致死被告」,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鹿港高中學生詹淳寓遭虐死案,神秘靈修團體「日月明功」創辦人陳巧明列為被告,在金融界工作的前學員吳小姐向媒體爆料,預繳3萬多的會費後都沒下文,要求退會也不能退費,還被逼迫簽下恐嚇性質的切結書,保證出去後不能提「日月明功」的事,洩密的話,「會被車撞死、家破人亡、死於非命」,才能退會。
據了解,37歲的吳小姐表示,6年前在同事的慫恿下加入日月明功,預繳3萬多的會費,等了2個多月都沒回音,同事卻說這是「老師」(陳巧明)給她的考驗,要耐心等待。
▲日月明功靈修場所默園。
自覺受騙的吳小姐要求退會,但日月明功不僅不退費,還要求她寫「保密條款」的切結書才能脫身,她回憶道在默園房間裡寫完切結書後,必須唸出內容並簽名發毒誓,保證出去之後絕口不提日月明功的事,否則「會被車撞死、家破人亡、死於非命」。
據悉,吳小姐說,有2名未婚女同事入會,不斷被洗腦「男人不可靠」、「婚姻不好」的訊息,因其中一位的男友要求他退出,現在他們過得很幸福。
律師提醒民眾,切結書內容若被認定有恐嚇、強制罪就不具法律效力,簽署人可以不必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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