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權芳(2001年文章)
時常在網路新聞上看到同性戀在台灣所受到的待遇,我雖然不能感同身受,但每次看到新聞總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心中常常想到多年前自己一段不怎麼愉快的經驗。雖時過已久,但此生難忘。我想說的故事是小時候我對自己的左手撇充滿罪惡感,也被強迫用右手寫字,那種罪惡感,現在想想,不管源出於誰,都是可笑且不必要的。
二十八年前板橋還只是個小鎮,當時我五歲,家窮,沒錢上幼稚園,不過父親要我在家中開始學寫字。不曉得父親哪裡來的觀念,想必當時許多人都這麼認為吧,只依稀記得父親說「左手是壞手,長大後比較容易當賊,一定要改過來!」,雖然祖母不以為然地回了一句台灣諺語,「賊仔是狀元才!」來揶揄也是左撇子卻沒變成賊的父親,但父親不改其志,要求左撇子的我寫字拿筷得用右手,好像隱瞞我左撇子的身份真的對大家都好。他又說他小時候也是這樣改過來的。聽他說得慎重,我似懂非懂,就改吧。
對大部分人來說以右手寫字再自然不過,但對我而言,那真是一輩子不會忘記的折磨。當時年幼,沒寫過字,所以還真以為「用右手寫字」、「跟大家一樣」原本就是教育的一環。剛開始父親採一對一教學,就坐在我面前盯著。在書桌前我如坐針氈,一筆一筆描著國字,寫的速度像刻圖章,好笑又不明白的是用右手寫字時,字體一律右轉 90 度橫躺在格子內,一行字從上到下躺得整整齊齊,絕不歪七扭八。
後來一想,我寫得如此慢怎行,怎麼可能趕快寫完出去和死黨玩彈珠捉金龜子?所以總是趁父親上班後,偷偷以不出鞘的左手輕鬆代勞,將作業寫得工整英挺,當然,沒一個字軟趴趴躺著。
這種小把戲沒多久自然就被父親拆穿了。只要到他面前,右手拿筆一寫,一排字從上至下又躺得整整齊齊,怎麼專注用心滴汗珠都沒用(直到現在我都還很納悶怎會這樣勒?)。有一天,父親不知哪來的狠勁,回家一看我又寫出「超水準」作業,一發火,二話不說,好像我的左手犯了滔天大罪,抓起左手霹靂啪啦便狠很抽了一回。不知為何,我沒有哭,想必忘了、嚇壞了或作弊心虛了。我低著頭、酸著鼻子,直楞楞傻坐在椅凳上。
體罰還真是一帖特效藥,雖然忘了後來還有沒有再被教訓過,反正左消右長,漸漸地,寫字時跟大家一樣用右手,字也漸漸站直了。
現在呢?生活上有何不便嗎?說實在的,除非給我從頭再過一遍生活,不然無法回答。只知道我用滑鼠或戴手錶時總會先茫然一下到底該用哪一邊會比較順手,因為各有利弊。不過卻發現一個現象,不知道是不是換手造成的,每當思考一個問題,尤其是數理方面的,常常會有「短路」的現象。也就是思考到一半,突然間整個思緒便亂了,再也想不下去,也忘了剛剛在想些什麼,必須從頭再來一遍。這現象時常發生,往往困擾學習。我無法清楚描述這現象,只知道在學習上比較遲鈍,許多事情總是後知後覺。
我認為有兩種可能,第一,我學習能力本來就低;第二,懷疑是不是從小強迫換手後帶來的副作用?據說左腦管右手右腦管左手什麼的。當然,這是題外話。
因為父親對左撇子的負面態度,上國中以前我也一直存有左撇子是罪惡的觀念,從未告訴別人我左撇子身份。打棒球總是套上左手套,用右手扔球,揮棒打擊時也故意站在本壘左邊;玩籃球也用右手投籃。
這樣一來當然玩不好,球扔不遠不準自是意料中事,也因此我總是童年玩伴眼中的滷肉腳,小叮噹漫畫中的大雄一樣,是分組遊戲時別人挑剩還沒人要的蹩腳貨。直到小學六年級暑假某個下午玩棒球,我用左手手套接殺一個高飛球,接殺後眼見一個跑者即將奔回本壘,我一時好勝心起,忍不住脫下手套用左手將球遠遠傳回本壘刺殺跑者。事隔多年,我還清楚記得當時眾人投我以驚奇的目光。當然,在運動方面我漸漸建立自信,不再以左撇子為恥。
曾幾何時,我們左撇子可翻身了!研究人員說左撇子比較聰明,還特具什麼音樂藝術傾向、天賦的,然後還舉一些名人藝術家為佐證,好像現在人們提起左撇子反而是褒多於貶,除了這個世界的一些東西如刀啊剪什麼的不是為他們設計的,所以比較容易發生意外災害、相對壽命短了點。週遭友人只要一知道我是左撇子,十之八九總脫口而出「聽說你們左撇子很聰明很有藝術天分喔!」,對我而言雖不是真的,不過聽起來總是很爽、「與有榮焉」;羽球團體賽時教練也往往讓我當先發,他說跟左撇子打球對方比較不適應,我先上場,具有「奇襲」效果,除了擾亂敵方陣腳,更可能先下一城 、奠定勝基,因此不擔心會坐冷板凳。
看完這個真實故事,會不會覺得當時我父親的態度很荒謬?不管荒不荒謬,至少有一點我非常清楚,我接受「矯正教育」的結果並沒有對「大家」都好,而且很肯定的一點是對「我」很不好,至少我當了好幾年的滷肉腳。不過,就像荒謬的歷史一樣,它往往就發生在我們週遭,偏偏此時此刻我們覺得很正常。
扯了一個老故事,真正想說的是,我們對於同性戀的態度其實也一樣。如果我們相信矯正左撇子是不必要的,相信要順其自然,那麼現在我們又如何看待同性戀呢?兩碼子劇情不是都很類似嗎?同性戀和左撇子都是不符合眾人期望的一群「異類」、「少數人」,雖然時空不同,但所獲的異樣眼光、甚至歧視總是多於尊重,都得經歷在主流價值觀底下不能活得自在的不愉快。
而同性戀顯然更倒楣,因為它碰觸了「性」這個在床頭前有無限想像空間的話題。荒謬的是,我們台灣每天近兩百件的離婚案件,卻獨獨連同性戀婚姻在法律上的地位也不給。其實只要簡單問一句,「同性戀礙著你這個「正常人」哪一點?」,我相信一個真正的「正常人」恐怕想不出一個好理由來,只有法官會用「善良風俗」、「道德」、「社會認同」來搪塞。
想起同性戀在台灣所受的待遇,就想起我小時候接受的「矯正教育」。雖然現在應該沒人會刻意去矯正左撇子,但同樣道理,我不瞭解在台灣為何許多人還是對同性戀者有那麼多關照。其實我們只要以靜制動,不要特意去幹涉,讓個人的特質自然流露即可,對於同性戀刻意的詆貶或讚揚都是矯情。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我相信同性戀和左撇子都是上帝的安排,都很正常,都不需要接受矯正或異樣眼光,也無罪惡可言,該矯正的反而是我們以多欺少的觀念。
常常在英國報紙看到交友廣告上寫著「男尋男」、「女尋女」、「男尋女」、「女尋男」、或「只要友誼」,說明外國人對於同性戀態度較台灣開放許多。真實的例子是有一晚,我路過英國大學校園,一對情侶坐在花前月下,大大方方對我這個陌生人打聲招呼「 We are gays! 」。再回想台灣,從我過去那段罪與罰,繼而想到在台灣飽受異樣眼光的同性戀,在在說明台灣接納異己的能力依然有限。近三十年過去,左撇子去,同性戀來,然後,然後又會是哪一群「異類」成為人們嗑瓜子時的話題或關注的焦點呢?
世界奇妙,正妙在繽紛色彩,穿紅戴綠,自有本性相隨,何苦人人非要黑西裝黑禮服黑高帽不可,搞得活在世上老像參加一場永不結束的喪禮?朋友陳真說得好,讓我們多關心自己,少操心別人。
作者李權芳,藥師。
學經歷:國防醫學院藥學系學士、藥研所碩士、英國Bath大學心理系博士、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小組研究員、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科科主任、丹麥哥本哈根大學附設醫院臨床試驗中心暨 The Cochrane Hepato-Biliary Group 研究員、英國諾丁漢大學 The Cochrane Skin Group 研究員、藥師週刊編輯委員。
延伸閱讀:左撇子比較容易罹患腦部疾病?
李權芳部落格:省荷包不可不知的健康、醫藥訊息
原文網址:http://leecf67.blogspot.ca/2013/10/2001.html
(本文版權為李權芳所有,獲本人授權《ETtoday東森新聞雲》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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