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涉嫌洩密、濫權監聽國會案,檢察官評議委員會經評議後,決議3人有懲戒必要,將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黃世銘建議撤職,楊榮宗和鄭深元則建議申誡處分。
檢評會發言人彭文正表示,受評鑑人黃世銘、楊榮宗及鄭深元涉及濫權監聽、洩密有懲戒之必要的理由分別為,濫權監聽、違法公開監聽譯文、洩密。違反行政倫理紊亂體制、濫權召開記者會、新聞稿內容未經查證不顧他人權益及違法監聽立法院總機,事後也未查證即公開託詞辯解。
至於為何會建請將黃世銘撤職,檢評會表示,系因檢察總長一職為全國檢察官的表率,檢察總長帶頭違法是相當嚴重的事情,所以,給予最重懲處,期盼能藉此重懲來預防往後再有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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