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網設備普及化後,沉迷網遊或一整天坐在電腦前已不是男生的專利。(圖/示意照)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說不要就是不要!新竹一對學生情侶在外租屋同居,去年6月某夜,女方當時在玩電腦,到關鍵處不願中離,因此拒絕男友索愛,男友卻不顧她的反抗硬上。事後女方不甘受辱,憤而提告性侵,法官認為被害人已明顯說出「不要煩」、「走開啦」等語,男友行為構成性侵,判決有罪。
據了解,這件事鬧上法庭沒多久,兩人就協議分手,男方也因為此案在校園中常遭受他人指指點點,不堪其擾只好選擇休學。
由於兩人已達成和解,被害人也願意幫「前」男友求情,希望法官判輕點,最後合議庭裁定被告判刑兩年,緩刑5年,給男大生一個改過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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