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力恆(右)已於12月3日服刑期滿出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17日證實,因獵雷艦採購弊案被判無期徒刑的前海軍武獲室上校郭力恆,今年8月移轉台北監獄服刑後,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減刑獲准,已於12月3日服刑期滿出獄。
前海軍總部武獲室執行長尹清楓上校82年遇害,郭力恆當時擔任武獲室組長,被視為是尹案重要關係人。除拉法葉艦案外,郭在獵雷艦採購弊案中被查出收受軍火商汪傳浦賄款,84年1月24日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服刑至今。
郭力恆在軍監曾多次聲請假釋,都遭駁回,今年8月《軍審法》修法後,他移監台北監獄服刑,成為洪仲丘案的受惠者。郭以自身符合「自首」要件,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減刑獲准,高院認他符合96年罪犯減刑條例「自首」規定,裁准將郭減刑為舊法有期徒刑最上限的20年。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收到高院裁定後,發現郭減刑後已服刑期滿,本月初刑滿出獄。
自82年12月被押至今,郭力恆已被關了20年,當年軍檢為打擊他的意志,還特別以「聰明狡詐」為由把他關在獨居房,希望孤獨能令他招供。另外,尹清楓命案爆發後多人離奇身亡,郭力恆出獄後的安全問題也備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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