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19公佈2013年到11月為止查獲的違規食品廣高達518件,傳播媒介以網路及電視平臺佔最大宗,兩者合佔近9成,違規產品則由「改善心血管疾病」及「減肥瘦身」分居第1、2位,不僅廣告主被罰,其中還有1名劉姓廣告代言人也遭衛生局裁罰新台幣4萬元。
▲新北衛生局根據查獲違規食品廣告數,以網路及電視平台廣告佔最多,其中又以減肥、改善心血管居1、2名。(示意圖)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今年違規食品廣告案件中,主要以網路佔61%及電視佔25%最多,共計446件,顯示國人消費習慣的改變,已由傳統的店面購物轉型成網購及電視購物型態,其次為廣播電台39件及平面廣告33件,也分別有8%及6%。都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宣稱不實、誇張及易生誤解之廣告居多,可裁罰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分析違規廣告的常見詞句,首當其位是「改善心血管」詞句,佔21%,其次是「減肥瘦身」,佔19%。此外廠商在推出商品時,總是希望能經由知名人士或專家學者的現身說法,提高消費者購買意願及產品說服度,達到最大的廣告效益。
衛生局在今年11月查獲廣告主藉由電視台宣播的食品有減肥瘦身效果,請社會知名人士劉先生當代言人,衛生局則以實施共同違法之行為,裁罰代言人新台幣4萬元。
衛生局呼籲,一般食品不能達到改善疾病或減肥瘦身之功效,日常生活飲食多攝取深色蔬菜、水果及全榖根莖類食物,如糙米、全麥等,即可獲得足量的維生素及纖維質,再加上持之以恆的規律運動,才是維持健康體位的不二法門。如有疑問則可上新北市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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