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法官胡景彬涉貪收押。(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特偵組今天(23日)依貪污、詐欺等罪,起訴胡及多名被告,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追繳犯罪所得財物300萬元、沒入不明財產4600多萬元。
63歲的胡景彬曾因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外遇養小三、喝花酒等劣行,16年前被休職3年懲戒,錢莊業者陳世明更向檢方爆料,胡景彬在酒店不但動手摸小姐乳房,還會叫小姐坐在他的大腿,脫掉對方胸罩,直接用嘴吸乳房。
2010年7月間,檢察總長黃世銘受理民眾檢舉胡景彬涉嫌收賄,核定列為「正己專案」,同年11月16日指定特偵組偵辦,蒐證調查長達3年,發現胡確有收賄情事,而且不只一次。檢方查出,胡景彬承審中港大飯店產權訴訟案時,與同居人黃月蟾合作,向中港大飯店法定代理人邱姓女子收賄數百萬元,還包括接受珠寶等賄賂;且胡另涉嫌以法官身分,透過廖姓男子涉及多起詐騙案。
▼今年8月時,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嫌貪瀆一案,台中高分院曾發布新聞稿說明。(圖/台中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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