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36歲王姓人夫在外吃魚喝茶(嫖妓),還將心得發表在情色網站「金屋嚐嬌」上,結果被老婆發現他和54歲美魔女「佩琪」、30歲「可欣」激情後的心得。她氣得逼他寫下悔過書,並怒告3人通姦,但因王男沒在悔過書簽名,檢方認為3人性行為罪證不足,認定通姦罪不起訴。
▲54歲美魔女「佩琪」。(圖/翻攝網路)
王男和大他18歲的佩琪激情過後,在金屋嚐嬌網站上發表心得文,文中寫道,「jj(姐姐,意指熟女)跑業務時間上都很彈性,身材高挑,纖細,配合度極高......」、「佩琪白天在教瑜珈還有當房仲所以我就約他家豐原附近的MT(汽車旅館)......」
王妻在論壇看到老公寫的心得文後,拿手機拍下提告,並逼老公寫下悔過書,不過王男並未在文件上簽名。檢方審理時認為,悔過書的時間、地點、情況不明,不予採信;佩琪則否認與王男性行為,可欣雖承認和王男性交易,但事前不知他已婚,檢方最後認定通姦罪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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