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皮舞老師郭淑貞。(圖/摘自郭淑貞臉書)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開設肚皮舞蹈團的女老師郭淑貞控告離職的徒弟趙之銘在臉書暗指她是「賈乃冥師」,影射做過整型手術,高院2日依誹謗罪判趙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民事部分尚在二審審理中。
郭淑貞為知名肚皮舞者,在國外奪下獎牌後,在桃園開設「愛西絲肚皮舞蹈團」舞蹈教室,她與徒弟趙之銘曾合作共舞肚皮舞出國競賽。
趙男在郭女舞蹈教室擔任肚皮舞老師,因排課問題與郭女鬧翻,98年離職後陸續在臉書(facebook)貼文「賈乃」、「賈乃冥師」、「賈乃舞蹈老師」暗指郭女整型以及在電梯內遭其他男人痛毆之事。
郭女得知後一開始柔性勸導未獲理會,趙男3年來沒事就PO文,郭淑貞忍無可忍,向法院提告誹謗罪並求償1000萬元。趙男在法庭上供稱,自己沒有指名道姓,貼文也都設定只有朋友才能看到。
刑事部分,一審法院依妨害名譽罪判趙男4個月,得易科罰金,郭淑貞認為民事判賠15萬元不足以起警示作用,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趙男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大部分的人一看就能知道這些話語都是影射郭女,因此成立妨害名譽罪。
法院考量趙男已經道歉並願意提出20萬元的和解金,這個金額與郭女開價1000萬元落差太大,雙方尚未達成和解,法官審酌趙男頗有悔意,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至於民事部分,一審法院判決趙男必須賠償郭女15萬元,目前案件仍在二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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